“村里的河水更清了”“家门口的污染企业终于停产了”“咱吕梁的蓝天越来越美了”……
谈及周围生活环境的改善,群众最有发言权。天蓝水碧,民之所盼;环境优良,民之所愿。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摆到事关吕梁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出了构建天蓝、地绿、气洁、水净的生态新吕梁奋斗目标。五年来,吕梁的环保攻坚重视程度之高、污染治理力度之大、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一举扭转落后的被动局面,打了一场漂亮的环境保护攻坚战。2016年,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87天,空气质量平均指数5.86,PM2.5年均浓度49ug/m3;与2013年同比,优良天数增加37天,空气质量指数下降9%,PM2.5年均浓度下降11.1%。2016年,全市17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均达到省考核要求,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蓝天与绿水交相辉映,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以实干初心筑牢生态屏障
正是金秋收获时,九月的吕梁山麓秋染霜林,风光无限。文峪河沿岸花红柳绿,水面波光潋滟,景色格外美好。9月24日,来吕梁参加全国林业扶贫现场观摩会的与会人员乘坐在飞机上往下观望,往日的荒山秃岭如今绿树成荫,青翠欲滴。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之不易,是一次次的实践、一次次的创新,让吕梁的绿意越来越浓。
绿,源于凝心聚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强化生态建设的法制化保障。2016年12月21日,市委常委会审议研究了《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3月25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把《碛口保护条例》《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列入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在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市上下切实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把生态环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失职追责”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水平,提高群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获得感。
绿,源于制度护绿。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制定了分年度落实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市直37个党政部门、13个县(市、区)委、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抓住绩效考核这个“牛鼻子”,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对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让制度为吕梁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绿,源于铁腕治污。我市坚持“减排、增绿、治污、管控”多管齐下,全面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能力建设稳步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对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宜居品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铁腕治污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列出环境问题清单共1131户1608条,已完成整改926户1536条,整改完成率为95.52%。
随着一个个漂亮的环保组合拳的打响,吕梁的水更清天更蓝了,企业更有责任感了,生态环境质量更好了,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以执着追求书写美丽答卷
初夏时节,一股环保督察的凌厉之风劲然袭来。我市以责任担当和执着的追求,手持利剑斩沉疴。
一场秋雨过后,孝义市汾西矿业集团柳湾煤矿2号煤矸石山山脚下、新栽种的松柏树迎风摇摆,远远望去绿意盎然。很难想象,在几个月前,这里曾是又脏又黑、寸草不生的煤矸石山。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反映,孝义市柳湾煤矿2号矸石场冒黑烟,排放有害气体。市委书记李正印在孝义市柳湾煤矿检查督办环保举 案件时强调,要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推动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倒逼经济转型,实现绿色发展。为了彻底根治这个“顽疾”,新柳煤业公司投资3000万元,对煤矸石山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治理。看到煤矸石山渐渐披上了绿装,住在附近的柳湾村村民马晋生高兴地说:“以后这里不但闻不到异味,还有了一个公园,太好了!”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做好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组对我市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问题的督办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问题,明确市级牵头部门,指导责任主体整改并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一线,现场检查督办,市配合保障环保督察领导组和各级各部门联合作战,立行立改,重拳出击,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借势借力推动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整改落实。不少地方还举一反三,进一步在监管上找盲区、查漏洞,在执行上找短板、查不足,进一步夯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使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自觉。
利剑出鞘,问题排查到哪,整改就落实到哪,大批环境问题得到治理。截至目前,中央、省委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反映的883件(中央交办31批307件,省委交办31批576件)问题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接收到的651件群众举 环保问题,已查处办结1461件。其中,中央、省委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反映的883件已全部办结,市县举 环境问题已查处办结578件。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用雷霆行动书写了一份“绿色”的答卷。
以督察整改助推环保升级
这是一份没有休止符的事业,需要久久为功。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结束后,吕梁的环保工作仍在继续。“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市委书记李正印斩钉截铁地说。中央、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督察意见后,我市立即做出回应,紧盯环保督察组开出的“诊断书”,全面启动实施“32831”环保工作任务,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抓手,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市县乡村企五级联动,“建、提、停、罚、转”综合施策,上马了一批基础性长远性的环保项目,关停取缔了一批“散乱污”企业,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铁腕治污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坚决打好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燃煤污染控制、重点工业固废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重点区域工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取缔、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八大攻坚战”,努力使吕梁的天蓝、山绿、水清、环境更优美。
“要GDP,更要绿色GDP。”如今,这样的发展理念已成为吕梁上下的共识。在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进行整治的同时,我市着眼长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围绕大气、水、生态投资近100亿元建设50项重点项目,其中:污水处理19项、垃圾处理3项、集中供热及燃煤锅炉整治6项、重点河道综合整治10项、“散乱污”小企业整治8项、工业污染整治4项,各个项目都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正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是历次环保检查中发现最多的问题,我市抓住焦化、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坚持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从孝义鹏飞集团、中钢集团、大土河集团等大企业入手,采取限产、停产、限期整治等措施,带动33户焦化企业完成对标提质改造、29户重点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4户重点企业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加快对工业污染源对标治理进度,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持续稳定达到新的污染源排放标准,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通过大力整治,吕梁的天变蓝了,水变清了,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了。但是,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体系、科学的管理办法,这项工作就有可能昙花一现,环保治理将会功亏一篑。鉴于此,我市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构筑起环境污染防治的坚实支撑。市委、市政府制定落实了《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工作制度》,扩展领办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将领办事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结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有关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下发了《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8个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3个污染防治行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打击土炼油“六条意见”和冬防“十条措施”等,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基础。
城市因荣誉而生辉,百姓因生态宜居而自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吕梁将积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铁腕治污,让蓝天碧水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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