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12月9日讯“民间借贷是合法合理的,我们目前已培养了一批优质企业。”12月3日,在“民间资本为金融业发展增添新活力”会议上,青岛市金融办民间融资监管处处长鞠京福说。截至目前,岛城已备案登记、注册开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8家。这18家公司,在政府文件出台后,自愿从“地下”转为“地上”,接受政府监管、行业管控,为社会解决了31亿元的融资需求,而他们的民间融资行为也实现阳光化。
A 从“地下”转入“地上”接受政府监管
在今年6月份,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之后这18家民间融资公司自愿从“地下”转为“地上”,在接受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同时也收获了认可。“刚开始的融资行为虽然没有银行那么正规,但是也有自己的优势。速度快,最快能实现当天放款。还有银行能抵押或者担保贷款,而民资公司可以股权抵押。”大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总经理李柯佳说。而在接受政府统一监管之前,这样的民间借贷虽然有一些优势,但仍然受到一些人的怀疑,不敢信任民资公司。
C “收编”后成为正规军,再也不用担心风险了
“以前我们也有人从事民间借贷,现在接受统一监管后,再进行民间融资更加顺利了,因为人们更信任我们。我们公司注册资金1亿,投资余额1.01亿,反而更多了。”青岛大千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柯佳说。
那么这些民资公司都是怎么控制风险的呢?“严守三条底线,不非法集资,不暴力收债,不高利放贷,对风险的控制包括贷前调查,贷中控制,贷后追踪,一整套完整风险控制体系。”青岛蓝创中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军说。这18家民资公司的放款金额上限是注册资金的30%,利率在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之内,根据法律规定,这在合法利息范围之内。如发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以隐瞒和欺骗方式募集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应按要求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开户银行等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 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准备金,确保准备金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
目前在青岛10个区市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经覆盖了青岛7个区市,除城阳、莱西和平度3个区市外,其他区市都已覆盖,鞠京福表示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就是实现区域全覆盖。
民间融资,你了解多少
1、试点工作一展开,民间融资见了光
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主要是引导本市民间融资规范运行,发挥民间融资积极作用,服务我市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推动社会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引导民间融资从“地下”转为“地上”,将其纳入政府监管、行业管控,推动民间融资市场规范化、阳光化。
2、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都是干啥的?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要是在一定区域内、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从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角度,文件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经营区域、各类业务投资比例、私募融资条件、以及应建立的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3、没三千万,别想注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主发起人为法人且为最大股东,持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1%,其他单个发起人出资不低于300万元。股东人数不超过15人,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4、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钱都是哪来的?
5、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谁来监管?
区(市)政府是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民间融资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区(市)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市金融工作办牵头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分类评级、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动态监管机制。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证监、法院等按职责分工做好监管工作。
6、对违反规定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如何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由市、区(市)金融工作办、工商、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风险提示、警告、公示、约谈高级管理人员、劝令退出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相应资格,限期退出。发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高利放贷、以隐瞒和欺骗方式募集资金、暴力催收债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民间资本大事记:
目前,青岛市共备案登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8家,注册资本共计18.7亿元,最多的3.2亿元(汉缆公司,全省最大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最少的5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末,1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均已营业,累计投资421笔,投资余额16.8亿元,为社会解决了31亿元融资需求。
1、2013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确定在全省全面推开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工作。
2、2014年3月,即墨市信弘元通资本管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这成为青岛市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3、2014年6月11日,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0号),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
4、2014年6月初,经青岛市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评估,拟确认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通过评估。
6、2014年10月底,18家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资421笔,为社会解决了31亿元融资需求。青岛10个区市中,除城阳、莱西、平度3个区市外,其他区市均已覆盖。
1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亮相:
1、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青岛蓝创中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青岛中策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青岛正信嘉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青岛晟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青岛盛泰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青岛新南国际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青岛拥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青岛大千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青岛汇海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青岛金汇森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青岛金管家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青岛圣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即墨市信弘元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即墨市金达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7、即墨市晨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即墨市润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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