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流程
1.确定排查的范围以及区域
2.确定各企业排查实施的组织机构;
3.成立由各职能部室专业人员、环保管理人员组成的排查小组,并明确各自分工;
4.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及其防控设施的建设情况;
5.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编制环境隐患排查所需的检查表;
6.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询问交谈、环境监测等方式进行企业环境隐患的现场排查。
7.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风险辨识。
8.根据辨识排查的结果对环境隐患进行分级;
9.编制环境隐患排查 告,提出整改措施;
10.企业根据环境隐患调查 告对环境隐患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 告。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8项)
(1) 企业单位名称、法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企业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企业规模,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职工人数等。
(2) 企业地理位置(经纬度)、详细位置图、所处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企业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降雨量及暴雨期等。
(3)企业经营类别(也即说明从事本行业的具体活动,如生产、储存、经营或运输);对从事生产的企业,应说明其主、副产品的名称及产量,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消耗量;对从事其它活动的应说明其所涉及危险物质范围及处理量。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生产和储存装置,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的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 图,应急设施(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等。
(5)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名称、产生量;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等。
(6)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
(7)企业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运输量;如利用管道输送液体或气态危险物质的,管道管理单位须明确输送量、输送线路图,阀门和加(减)压站的位置,及安全保护措施情况。
(8)对从事运输活动的企业须明确运输路线、“跑、冒、滴、漏” 的防护措施等。
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6项)
(1)企业周边区域100米、200米、500米、1000米、3000米、5000米等范围内常住人数;居民点(区)、自然村、学校、机关等社会关注区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上述各保护目标与本单位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污水排放的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下游水体及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
(4)企业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
(5)企业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特别是从事运输活动的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调查(10项)
(1)从企业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中筛选出危险物质(特别是危害程度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并列出危险物质明细表。
(2)识别出企业存在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并列出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一览表。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类别、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排放量及浓度;说明事故发生与处理过程中可能伴生/次生污染物。
(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的自动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设置情况、针对各种类别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设施设置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设备设施设置情况、以及应急处理情况。
(4)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对诸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源和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区域,以及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如学校、医院等)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5)环境污染事故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环境污染事故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7)环境污染事故产生污染物相关环境安全标准、限值、最高允许浓度。
(8)特别是针对专门从事运输活动的单位,运输(输送)过程中环境污染事故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9)污染治理设施事故状态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与浓度,及其监控、预警系统设置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设置情况。
(10)企业依据标准进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实施情况。
企业环境安全手续及符合性隐患排查(4项)
(1)企业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设立安全评价批复、职业危害预评价批复、发改委(或经贸委)项目批文、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等文件的完备性。
(4)企业各项目安全竣工验收批复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批复与排污许可证等文件的完备性。
企业运行管理过程环境隐患排查(18项)
(1)企业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制定的文件化的环境安全方针和目标。
(2)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3)企业是否制定环境安全责任制,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环境安全承诺。
(4)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相关岗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环境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5)企业环境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环境安全检查制度、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环境安全事故管理和整改制度、环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环境安全及监管的奖惩制度等。
(6)企业主要负责人、环境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的环境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日常环境安全教育情况。
(7)企业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岗位技术培训并合格上岗。
(8)企业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9)企业环境污染事故易发场所(或设备、设施)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职业健康监护等的检查与登记在册情况。
(10)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相关岗位职工作业环境,包括照明、温度、湿度、通风、作业空间等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11)企业相关方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是否明确;是否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环境安全培训。
(12)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的建档、监控、监测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安全检查书面 告制度。
(13)企业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的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能否达到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以及在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时能控制环境风险,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目的。
(14)企业是否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环保投入保障制度;是否按要求提取并投入环境保护,同时形成台账;环保投入是否涵盖环保教育、“三废”处理和应急救援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以及重大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所需的费用。
(15)企业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事故防范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环保通 的编写情况。
(16)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相关装置(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是否能确保相关岗位员工能够即时识别和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与事故。
(17)企业接受外部环保部门检查、外部专家检查及内部检查记录;环境隐患整改及复查情况;环保检查计划的制定、完成及考核情况;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和日常检查。
(18)企业事故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记录并限期进行整改,是否形成隐患整改记录。
环境污染事故防范过程环境隐患排查(9项)
在现场检查和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工艺技术和自动控制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排查,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需求。
(1)企业编制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改、发布、更新情况。
(2)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连锁、自动停车系统等)和预警系统设置情况;危险源事故状态下工艺防范设施(如防爆膜、洗涤塔、火炬等)设置情况;是否能满足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3)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诸如泄漏物料收集、围堰、消防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以及清、污、雨水管 的布设等配置情况;是否能满足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4)企业依据应急预案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如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应急救援设施(备)和效能(如: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医疗救护器材和药品、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等)。
(5)企业环境风险评价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各种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等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情况,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求。
(6)企业内部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环境应急、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各种专业人员。
(7)企业各种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防止非正常性排放措施、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设备仪器检查与日常维护制度、培训制度等)
(8)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情况。
(9)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外部力量情况: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临近单位的区域联防与互助、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设备、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环境隐患排查 告书的编写
环境隐患排查 告书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
1)排查目的
2)排查依据
3)排查实施部门
2、排查企业单位情况
3、环境隐患排查结果
4、环境隐患分级结果
5、结论
6、附件
1)基本情况调查中企业位置图、相关工艺流程说明、平面布置图、以及其它需特别说明的内容
2)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危险物质明细表
4)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一览表
5)环境隐患排查一览表
隐患整改“五定”原则
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
即:如下
1.定整改及验收人员:由谁去整改、谁来验收;
2.定整改及验收时间:整改多长时间,何时来验收;
3.定责任及责任人:谁负责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4.定整改标准:整改达到怎样的标准、要求;
5.定整改措施:怎样来整改,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单位)怎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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