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张家港吉大机械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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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6 16:20:10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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