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7号),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2个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洗涤用品》等2个第二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公告》同时废止了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6号公布的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获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此次公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建材类产品为主,主要包括人造板和人造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家具、绝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砖、木塑制品等。
其中,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水密封材料”适用于各类防水与密封材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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