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对在全市范围内注册或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评价。该《细则》以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项目各项 建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是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为依据,将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等级按“三等九级”制评分。据介绍,信用等级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从企业综合素质、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公司业绩、社会信用状况、诚信经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全面、综合地进行考评打分。
根据信用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分类监管,分别对企业实施信用激励、帮扶与建管并重等措施,对纳入BBB级及不参与评级的企业,限制参与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扶持对象,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并予以通 批评。
对列入信用“红名单”的企业,洛阳市住建部门将给予政策激励,如在其项目 建环节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在规费收取方面给予减免或缓交的优惠政策等。
如果开发商存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在拆迁期间内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热等野蛮拆迁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擅自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后拒不支付等十种行为,将直接被评定为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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