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落实禁烧措施严防生物质焚烧现象反弹

原题目:乾县落实禁烧措施严防生物质焚烧现象反弹

春节以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加之春灌期到来,生物质焚烧现象有所抬头。乾县县镇村三级共同发力,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生物质禁烧措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严防反弹。

安排部署到位。通过瞩目视频系统召开全县生物质禁烧视频会议,会议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通 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安排。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生物质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杜绝焚烧现象。会后各镇办均召开部署会议。

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田块的包抓责任制,各行政村书记为本村禁燃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压实 格员工作责任,依托生物质禁烧热成像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布火情信息,指导排查清理焚烧隐患,积极开展禁烧巡查,在全县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巡查检查到位。成立7个督查组,分片分区域对各镇办禁烧宣传发动、 格管理、值守值班、隐患排查、火点处理等措施进行督察检查,并提出工作要求,持续保持生物质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重点时段管控到位。针对乾县“燎花花”的传统民俗,2月19日,该县相关部门分别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燎花花”的紧急通知》,结合生物质禁烧有关工作要求对“燎花花”进行全面禁止。由该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巡查队伍,对县城已营业门店进行管理;城关街道办牵头,对辖区街道群众住户进行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辖区“燎花花”工作。

责任追究到位。出台《乾县生物质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以监控反馈的焚烧火点为依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实行日通 、周排名、半月奖惩、月问责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批评教育43人,罚款7人,公开检讨5人。(韩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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