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在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辉详细介绍了这项创新工作举措。
为认真落实关于“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决策部署,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并按程序出台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此次《替代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没有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政策空白,使“五个减量替代”的拼图更为完整,是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同时也为通过碳排放量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山东方案,必将有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研究出台落实《替代办法》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碳排放量收储机制,为企业服务、为政府分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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