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台9月14日6时继续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9月14日白天到16日,山东大部地区有明显降雨,全省累计平均降雨量40~60毫米。经综合分析研判,省防指已于9月14日12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一般来说,9月至11月生成的台风被俗称为秋台风,虽然数量上夏台风往往取胜,论起强度来,秋台风却常常是狠角色。公众需要避免侥幸心理,加强防范由此可能引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城乡积涝及海上大风等灾害,相关部门则要及时按规定发布预警,提醒并引导公众做好安全避险。
1.切断户外电源,关好门窗,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等;加强自我防护,主动避开危险区域,远离河道行洪区、山洪威胁区;
2.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防范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切断室外危险电源,加强特殊作业管控,加固重点部位防御,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
4.对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隧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重要部位和其它易涝点安排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施和物资,重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5.城市轨道交通根据积水情况,及时采取清客、关站、停运等应急措施;
6.非煤矿山停产撤人;尾矿库企业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出现险情及时 告,果断撤离下游群众;
7.影响范围内的文旅企业、单位必要时采取分流游客和暂停经营等措施;
8.视情发布黄色及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前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及安置准备工作;
9.视情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提前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及安置准备工作;加强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巡查值守,出现险情果断撤离受威胁区域人员;
10.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11.水上船舶、设施采取预防措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渔业)和海事部门5分钟内将预警信息发送至船舶包保责任人;29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回港避风,港口内的不得出港;渤海湾客滚船严格落实“逢七级以上风不开”规定,中韩客货班轮、陆岛客运船舶、滨海旅游船舶、载运易流态货、钢材等影响稳性货物的中小型货船以及船长小于100米或3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货船及时停航,根据船舶抗风能力选择安全的水域避风,加强停(锚)泊值班;
12.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3.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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