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下称《专属条款》)正式发布,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统一适用《专属条款》承保,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
《专属条款》对新能源车险保障进行了升级,备受关注的“三电”系统(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纳入了车损险保障范围,而且电 、充电桩等辅助设备也有附加险可选择。
针对新能源车的充电所面临的风险,消费者可以通过附加险方式将因外部电 故障导致被保险车辆的直接损失以及自用充电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被盗抢或遭他人损害导致的充电桩的损失都作为保险责任。附加险还包括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等9款。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了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新能源汽车,才可投保附加险。
不过,免除责任也明确新能源车因电池衰减或充电期间外部电 故障导致的损失不赔。
此前新能源汽车按照燃油车承保,但由于新能源车在车身结构、动力系统、维修保养等方面较传统燃油车有较大区别,新能源车与传统车险采用相同条款导致赔付居高不下,也有被拒保的情况发生。因此,监管针对新能源车出台《专属条款》,从保险责任、附加险等进行统一规范。
申万宏源保险业分析师葛玉翔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政策制定以让利车险消费者和保障消费者核发权益为出发点,预计新能源车险涨价难度较大。
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新能源专属车险市场规模有望扩大。葛玉翔预计,2021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将达348亿元;到2025年保费规模将达1543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为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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