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纯净水灌进品牌水桶里再盖上贴着假商标的桶盖成本3.5元的水转手能卖十几元一桶暴利的背后却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几起水站老板私自灌装品牌桶装水、以次充好“贴牌”高价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不法商家被依法判刑。
水站老板发现“生财之道”
湖北小伙张三19岁那年就来杭州打工,一直帮人送水。2014年,张三用这几年打工攒下的本钱,在下城区某小区租店面开了家水站,还把爸妈从老家接过来。但是水站利润微薄,无法满足张三在杭州买房扎根的梦想,于是他就开始留心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捷径。
2018年的某一天,张三在 上看到有人将廉价桶装水灌装到高价的品牌水桶中,以此赚取差价。张三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但是假瓶盖去哪里买呢?
买来假商标私灌品牌桶装水
就在张三到处寻找门路时,一名李姓男子主动联系上他,自称可以回收、出售品牌桶装水盖子。几经交流后,张三以1.5元一个的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了大量假冒的品牌桶装水盖子。张三的“家庭作坊”就此启动。张三和父亲分工合作,父亲负责将买来的廉价纯净水通过“自制漏斗”灌入空桶中,张三负责将买来的带有假品牌商标的盖子盖上,再用吹风机吹干,让瓶盖上的商标和防伪标识等更加贴合。
这样,一桶“品牌”桶装水就灌装好,可以到市场上售卖了。几年间,张三以次充好,卖出假冒的品牌桶装水约6500桶,销售金额约10.71万元,从中非法获利约7万元。天 恢恢疏而不漏,张三的“小算盘”总有曝光的一天。2020年6月8日,张三在他的水站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终获刑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伙同他人为非法获利,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
张三的行为不是个例,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连续审结多起此类犯罪案件,对生产、销售4300余桶假冒品牌桶装水,非法获利4.8万余元的水站老板王某,和销售3600余桶假冒品牌桶装水,非法获利4.6万余元的水站老板周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
该案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商标权的犯罪,既破坏社会诚信,又侵害国家注册商标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必须依法严惩。在此要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商家,不要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断送了自己的未来。
对于习惯喝桶装饮用水的消费者而言,要牢记这几点:
购买桶装水最好选择正规渠道、证照齐全的商家,如果是品牌桶装水的区域代理商,一定要查看清楚是否有该品牌的授权证书;
货比三家是消费者的权利,但不要过分追求低价,毕竟“一分价钱一分货”,品牌桶装水售价再低也不可能低于成本;
购买品牌桶装水要注意辨别真假,留意桶盖封口、商标、激光打码等位置,如有防伪码,最好登录品牌方官 查询验证;
如买到假冒桶装水,或发现制售假冒桶装水的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 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中出现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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