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信息中,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苯并[a]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曝光花生油强致癌物超标
在此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中,标称生产商为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分装商为青岛鹏成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12月4日生产的“长生牌880mL/瓶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被检出“苯并[a]芘”含量24微克/kg,而根据国家标准,每公斤花生油“苯并[a]芘”含量不得超过10微克,而更为严苛的欧洲标准的每公斤含量不超过2微克。
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14年第三阶段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监督抽检了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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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并a芘(Benzoapyrene)
原标题:长生“珍炒皇”花生油检出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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