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建设用地指标、用林定额统筹保障机制,对纳入大湾区战略部署的重大平台、重点项目资源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对投资额大、产业发展影响大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四个一”保障机制,开辟全流程“绿色通道”。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争取国家支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完善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机制,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促成存量工业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推动粤港澳三地建立国土空间协同管理机制,开展跨境生态保育合作,加强规划协同、整治协同、监管协同。助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强化广深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预留。强化“广深双核”的创新引领作用,增强广深港、广珠澳两条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沿线土地资源支撑,支持集中布局建设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支持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广州中心和深圳中心扩容升级,支持深圳光明科学城等重点创新平台建设。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广东整体推进珠江口海域、镇海湾—广海湾—川山群岛—银湖湾海域、大亚湾—大鹏湾海域等11处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其中,珠江口海域保护红树林、珊瑚礁等南海特色海洋生态系统,及中华白海豚、深圳—珠海珊瑚等重要海洋生物栖息地。大亚湾—大鹏湾海域保护海龟等珍稀濒危物种和鸟类栖息地,及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同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开展水鸟聚集区保护、踏脚石质量提升、接受地生境营造、生态断裂点修复、三级生态廊道连通等工程,构建“两横四纵多支多点”的水鸟生态廊道空间布局。
根据《规划》,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牵引,广东将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的固碳作用,建立健全碳汇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研究蓝色碳汇。在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惠州和湛江等市开展海洋碳中和试点和示范应用,探索海洋碳汇交易,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
打造海洋经济增长动力引擎,广东将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一核、两极、三带、四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着力提升珠三角核心区发展能级,深化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引领带动,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深圳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规划》明确,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在打造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方面,建设珠三角海上风电研发服务基地。以广州、深圳、中山市为核心,以明阳风电、中广核、广东粤电和上海电气等企业为龙头,打造海上风电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利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自贸区发展海上风电金融产品,培育和创新海上风电设备融资租赁及保险、基金等海上风电金融业务。在打造海洋旅游产业集群方面,重点发展深圳市西涌、大小梅沙等滨海旅游,着力打造深圳大鹏半岛等滨海旅游产业平台,推进深圳欢乐海岸、东部华侨城,等景区景点建设。支持大鹏半岛探索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
在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方面,广东将增强高端海工装备研发、设计和建造能力,重点推进广州龙穴、深圳蛇口等地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在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与生物制品产业方面,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技术,以广州、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核心,推动深圳国际生物谷大鹏海洋生物园等珠三角一批基地建设。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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