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OC挥发有机污染物新标

在工业企业工作的朋友估计都在忙于应对VOC新国标的实施,针对油漆,胶粘剂,清洗剂的新国标正式执行日期是2020.12.01,油墨是2021.04.01. 从2020.03.04正式颁布到正式实施时间间隔的确很短,给工业企业的切换时间非常紧迫,应该说不是很合理。

但关于VOC的管控要求,实际上不是最近才提出的,而是很多年前就出台过相关行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要求,各地要求不太一样,比较有参考意义的就是广东省2010年出台的地标:DB/44-814-2010, DB/44-815-2010, DB/44-816-2010, DB/44-817-2010分别对四大重点行业的VOC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然这些地标主要针对生产企业的总排进行监控,对于油漆,胶粘剂,清洗剂和油墨这些VOC源头没有出台严格的VOC要求。另外,如果对环保有关注的人士可能注意到,两年前,也就是2018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VOCs总排较2015年下降10%以上,并要求把重点行业企业纳入到重点管控范畴,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制定相应管理条例和大气防治条例。应该力度相当大,目标明确,但很奇怪,在企业端,前几年并没有感受到影响。

疲于应付的行业现状:非常遗憾,国内企业,特别是VOC 新国标直接影响的四大行业,并没有主动积极应对。鉴于外企工作的原因,负责环保合规十几年,针对此次国内行业应对VOC新国标的情况,感到很无奈。外资企业一般对中国标准和法规非常重视,规避企业在所在地的法律风险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年初注意到新国标出台,然后召集各部门研读评估风险,尽管我们不是这些材料的生产经营流通和直接使用者,但是考虑到供应链安全,还是评估为紧急且高风险事项,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安排资源,各部门抽调人员协助推进,全面排查新国标对公司供应链的影响。

由于几乎涉及所有产品的物料,工艺变更,要在新国标正式实施前完成验证,工作量巨大。当然,也需要把一阶二阶供应商纳入进来,推动物料替代,验证的工作。然而,当我们调查供应链的时候,发现大部分供应商没有意识到这个风险,更奇怪的是,原材料的厂商竟然也有不清楚的。按理说原材料供应商受新国标影响最大,反而无动于衷,让人大跌眼镜,甚至有些厂商还等着监管部门放松监管,侥幸于监管层面的作为。可能很多人觉得中国政府的监管层执法弹性很大,可以通过模糊渠道或者关系疏通而免于监管,实在无语。对于这样的供应商,我们的态度就是直接踢出供应链,寻找新的合作伙伴,虽然困难重重,但是不能侥幸于监管的尺度,任何模糊的,不确定都是风险,所以我们公司管理层态度很坚决,必须努力在正式生效前完成替代和验证。

从这次事件我有种感慨,中国政府高层对于环境政策的长远打算是非常值得赞赏和肯定的,但是对于监督执法层面,力度可能需要在加大,不然好的政策落地非常困难或者效果大打折扣。庆幸的是,外资在推动技术更新进步方面的确起到很大作用,你可以说本质上是规避法规风险,但是另外也说明外资对当地法规的敬重和恪守。不然如何理解,我都庆幸这些因素推动了中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和技术更新。这次VOC新国标的颁布实施,相信很大程度上会改变中国大气环境的质量,我们理应大力支持,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同一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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