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过度依赖资源型产业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重型化、高耗能、高碳化的产业和能源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化解,一些地区尚未从根本上摆脱对传统资源型产业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依然存在,为‘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2月15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下称《规划》),直指当地节能减排面临的新形势。
上述情况绝非个例。在部分地区,发展方式“倚能倚重”未能根本转变,经济增长的能源投入代价偏高,能耗及碳排放水平相应抬升。抓痛点、破难题,新的一年,节能减排怎么干?
产业特点决定节能减排迫切性
《规划》表示,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在全国产业布局中的分工定位,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高耗能、资源型产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耗能企业占比近50%,能源原材料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86.5%,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达87.7%,单位GDP能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
资源型产业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特点,不止困扰内蒙古一地。“我国发展方式总体上仍然较为粗放、经济结构偏重、能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高,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手段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志轩称。
进一步健全政策机制
如果说产业、能源结构引发“先天”难题,从以往表现看,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后天”不足。
以内蒙古为例,《规划》给出一组数据:“十三五”时期,12个盟市均未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8个盟市能耗增量超出控制目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累计能耗增量(等价值)高达7518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耗增量的92.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累计上升30.8%。这些数字背后,暴露出节能工作机制不健全、基础能力不足等短板。
例如,由于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未有效衔接,新建高耗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不足、项目缓批限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节能调控机制缺失,响应不及时、调控措施滞后,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约束不足,未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电价机制;此外,节能监察体系不健全,能源、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服务业等领域节能监察不力,未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节能监察体系,部分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
“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一位发改系统资深专家证实,目前,我国节能减排基础能力依然比较薄弱,法规标准体系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统计、监测体系还不够健全,制约着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经济运行、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政策机制也需进一步健全、跟上。“比如,要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要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重点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从末端治理转向全流程系统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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