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8-04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63,633.99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31,236.3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132,397.63万元,全部是与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控股子、分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度不超的前提下可以内部调剂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30,200万元,全部为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备件、商品。增加后,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193,833.99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31,236.3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162,597.63万元。在总额度不超的前提下可以内部调剂使用。

2.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彦、刘振彪、张建锋、朱岩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18年度增加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冀东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1.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2.新增关联交易内容:销售设备、备件、商品。

3.具体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额为44,534.72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经营范围说明

1.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铸件、包装袋制造及销售;水泥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隅星节能保温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建筑保温材料项目筹建;建筑保温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金隅天坛(唐山)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实木木地板、复合木地板制造;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建材(不含石灰)、室内装饰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密封件、紧固件、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唐山冀东水泥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后,凭资质经营)。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星节能保温科技(唐山)有限公司、金隅天坛(唐山)木业科技有限公司、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唐山冀东水泥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或新设立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进行。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采用招投标方式或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关系参照市场价格并进行协议采购的方式取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追加预测范围包括: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商品等经济行为,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模式公允、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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