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排可卖,多排多买——让碳排放成为可交易商品

接昨天文章,本期将介绍狭义的碳金融——碳排放交易体系。

1.碳排放交易机理

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两类交易标的进行交易:一类是核证减排量;另一类是碳排放权,要求企业碳排放量必须用以上两类产品冲抵,进而限制企业的碳排放量。如图1所示,当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配额量时,其必须在市场上购买足以冲抵其超出部分的排放配额,而配额量有富余的企业则可以将富余的碳配额或者通过绿色项目获得的CER在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1]。

图1 配额碳市场运行机制示意图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基本框架包含5个组成部分,分别是“体系排放上限”,“体系覆盖范围”,“配额初始分配”“,监测、 告、核查机制(MRV)”,“遵约机制”。

2关键技术:碳排放权配额、定价技术

碳排放权分配是碳交易的先决条件,是碳交易是否有效的基础保证,配额分配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碳配额分配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拍卖分配法,即政府将排放权公开拍卖,出价高的企业获得碳配额;另一类是免费分配法,即政府将排放权直接免费发放给企业,而免费分配法又包含“历史排放法”“历史强度法”和“行业基准线法”等三种方式。其含义及优缺点如表1所示。

表1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法

碳排放权的定价问题是碳金融市场的核心问题,也是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完善的关键。如果碳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那么就会出现大量的投机行为,从而会引起碳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影响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作为一个碳排放量大国,对碳金融资产的定价研究更加重要。碳定价技术按照不同碳金融资产分别有不同定价机制和模型。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主要应用于对碳排放现货、碳排放期货期权、碳排放结构性产品等金融产品进行定价。

3 国外排放交易体系介绍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missions TradingSystem,EU-ETS)起源于2005年,是依据欧盟法令和国家立法的碳交易机制,一直是世界上参与国最多、规模最大、最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从市场规模上看,根据路孚特(Refinitiv)对全球碳交易量和碳价格的评估,2020年,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碳交易额达到2 014亿欧元左右,占全球碳市场份额的88%。从减排效果上来看,截至2020年,欧盟碳排放量相对1990年减少了26%。通过15年的发展,欧盟碳交易体系已历经四个阶段,如表2所示。

表2 欧盟碳排放交易发展阶段

4 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介绍

近年来,国内碳交易体系也取得了重大的发展。2012年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了国内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提出了核证减排量交易(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在核证减排量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中国将建设配额交易市场的计划提上了日程。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随后十年,中国政府陆续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具体信息如表3所示。

表3 中国试点碳交易市场基本信息

我国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市场的简易示意如图2所示:

图2 我国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示意图

2021年1月通过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又一里程碑,明确了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并对重点排放单位纳入标准、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交易主体、核查方式、 告与信息披露、监管和违约惩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中国的碳交易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新阶段。

明天文章将介绍“广义的碳金融——碳金融产品与工具体系”,欢迎读者持续关注!

参考文献

[1]李平,饶泽炜.碳交易主要问题研究现状[J].电子科技大学学 (社科版),2021,23(05):12-23.

[2]张锐.欧盟碳市场的运营绩效与经验提炼[J/OL].金融发展研究:1-6[2021-11-11].https://doi.org/10.19647/j.cnki.37-1462/f.202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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