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法院集中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 坚决执行“三个规定”

我郑重承诺:

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决保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到实处,对出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的,一律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 告平台上记录 告。

为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权,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进一步强化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推进教育整顿查究整改环节走深走实。6月17日,巴州区法院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集中签定活动。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锋同志带头签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民一庭部门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后说道:“一诺千金。这纸承诺背后蕴含的是我们法院人的为民情怀,在队伍教育整顿关键时期签订承诺书,很有必要,可以让我们牢记职责和使命,从源头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触碰纪律红线。”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承 诺 书

我已深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 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

我郑重承诺:

1.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决保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到实处,对出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的,一律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 告平台上记录 告。

2.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以任何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3.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一律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一律告知按照程序办理。

4.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徇私舞弊,不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不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5.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才进行;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在三日内向本院机关纪委 告有关情况。

6.从本院离任后,不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以上承诺,我自觉遵守,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1 请全院干警铭记

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集中体现,也是给您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02 请亲朋好友理解

对所有过问,我们法院都要登记。请相信,不过问案件,巴州区法院也会依法公正办理。

03 请人民群众放心

巴州区法院一定会严肃公正地执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综 合 办

图片:综 合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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