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实现我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4月中旬以来,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专项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强有力的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污水行为。
活动旨在摸清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台账记录规范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各处理工段设施运行情况,有的放矢抓整治,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因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市区县域之间疫情防控区相互独立,市支队无法进行跨区域现场督导检查,本次检查分为市级检查、线上抽查和县级自查相结合。市级抽调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9名(含1名无人机飞手),监测取样人员3名,监控人员3名,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三区(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情况,适时对各县(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查。各县(市)对各自辖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自查,并对省厅推送名单内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创新之处在于注重科技化监管执法手段运用。借助无人机航拍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充分利用无人机时效性强、机动性好、巡查范围广、不受空间与地形条件制约等优点,精准追溯污染源头,及时取得第一手信息,了解相关企业的真实情况,开辟“天地空”一体的智慧监管模式。初步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打造远程巡查“千里眼”。
本次检查坚持刚柔并济,突出严格执法的同时兼顾帮扶服务。聚焦水污染防治攻坚关键领域和环境问题整改薄弱环节,重拳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倒逼污水处理厂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实现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的环境监管新格局。同时,遵循“包容+审慎”原则,综合运用限期整改、不予处罚等手段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让生态环境执法在法理之外兼顾情理,让企业在“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执法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
活动开始后,市支队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对市区内重点扶持以及问题多发污水处理厂,积极指导完善各项生态环境制度,结合企业生产特点,梳理易发生问题的行为及点位,对问题隐患进行积极预防、关口前移、消除萌芽,帮助企业从不知法到懂得法再到能守法的观念提升。各县(市)大队均能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厉打击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按时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检查污水处理厂22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7家,环境问题12个,均为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采取多种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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