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祥发改投资【2019】98号《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 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2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县城南端下村
2.4 建设规模:
(1)已建一期处理规模为7500m3/d,二期扩建规模为12500m3/d,总处理规模为20000m3/d。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20000 m3/d。
(2)排放标准: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提标改造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新增构筑物内容:新增中间水池、絮凝沉淀池、纤维过滤器、巴氏计量槽、物化污泥池、污泥浓缩池、综合设备间各1 间(座)。
新增主要设备:提升泵3 台,超声波液位计1 套,电动葫芦1 套,刮泥机2 台,污泥泵3 台,搅拌机4 套,纤维过滤器3 套,反冲洗鼓风机2 台,污泥池搅拌机2 套,物化污泥泵2 台,加药系统4 套(含加药泵、搅拌机、加药桶等),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 套,管道管件1 项,电气自控各1 项。
(4)改造内容:改造紫外消毒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
改造设备:紫外消毒设备1 套,生化污泥泵2 台,带式压滤机1 套。
(5)更换内容:更换格栅渠、生化池
更换设备:回转式粗细格栅各2 台,6组生化池内安装溶解氧仪、污泥浓度仪、pH 计各1 套。
(6)完成相关附属综合楼、门房、厂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及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维护。
2.5 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972.30万元。
2.6招标范围: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施工图审查,提供合格的设计 告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部门需提供的有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施工、采购、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基坑工程、周边市政路 、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3)设备采购部分: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5)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6)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 建、办证等工作,其所有费用包含在其投标 价中。
2.7计划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具体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在有效期内):
(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5.2业绩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15年至今具备一项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具有一个2015年至今具备一项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3企业实力证明:企业自有资金不少于600万元,并能出具开标前一周内银行存款证明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17或2018)审计 告及财务 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验资 告;
5.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5.6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或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设计成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等须具有对应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5.7其他要求:
(1)拟派人员到位承诺:拟派的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相应承诺。;
(2)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根据云建建【2015】342号文规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 进行登记(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或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
(3)云南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
(4)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 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设计、施工资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4日至 2019 年 11月8日 17 时00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 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售后不退,在 上获取招标文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4日至 2019 年 11月8日)前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中段北侧(森林武警对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1. 单位介绍信原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代理人的则无须出具)(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共同提供).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28日 09 时 30分。
7.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进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7.6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6.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7.6.2递交方式为:首先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 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进场交易证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中段
联系人:潘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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