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举 件查办结果公示(第二批)
一、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23015
群众反映情况:
商水县南干渠臭水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2017年5月份,商水县环保局实施了南干渠7个排污口截污纳管,并铺设6公里的污水管 ,解决了污水乱排问题。为解决南干渠河道积水问题,商水县城管局在三里桥闸处设置了截污设施,现有积水已抽排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县城管局已于2018年5月24日完成南干渠内垃圾的清理,6月底完成河道降水清淤,目前正在实施河道景观亮化工程。
处理整改情况:
商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南干渠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商水县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指挥部,并组织专家编制了南干渠河道整合整治方案。根据南干渠河道污染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商水县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起点赵桥闸、终点三里桥闸,总长度5.6公里;河道治理宽度90米,其中两边各7米宽的绿化带及5米宽的防洪通道,防洪通道外侧5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一期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湿地建设、铺设污水管 18.5公里、7个排污口改造、河道疏浚清淤等工程,投资约9800万元。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护坡、沿岸绿带、沿岸道路、人行步道、亮化景观等工程,投资约15200万元。
下一步,商水县委、县政府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建设“六个百分百”要求,按照施工计划加快推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路畅的城市生态水体,彻底解决南干渠臭水河污染问题,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24001
群众反映情况:
1.商水县希望中学门口健康路中段修路,未洒水扬尘特别大,污染严重。
2.商水县城文化路商业街东段建门面房,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健康路中段修路现场未按“六个百分百”施工。文化路为待修道路,且路面失修扬尘积水严重。文化路商业街东段建门面房扬尘问题属文化路棚户区改造项目,5号楼、11号楼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六个百分百”进行施工。
处理整改情况:
目前,相关部门已派遣洒水车对健康路进行每天3次至6次洒水降尘工作,希望中学门口已全部覆盖到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做到100%冲洗,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文化路商业街东段5号楼、11号楼施工现场已全部围挡到位,现场裸露土方散碎物料已全部覆盖,喷淋设备全部开启,并指派专人进行打扫洒水降尘作业。
责任追究情况:无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 件查办结果公示(第二批)
三、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4002
D20181024003 D20181024010
D20181024011 D20181024012
D20181024016
群众反映情况:
周口市太康县城未来路南段龙源纸业晚上排放酸异味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太康县宏光食品厂大蒜味重。
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核实,本批转办件受理编号:D20181024002、03、10、11、12、16号,群众反映均为同一企业的相同问题,因此将6件案件并案查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时,龙源纸业厂区内有轻微异味产生,经调阅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每季度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气体现场检测情况,所监测无组织气体均在标准范围之内。太康县宏光食品厂全称是河南宏光制冷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下旬建成并开始试生产。太康县环境保护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大蒜味较重,于2018年6月27日和7月19日分别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厂区内有少量蒜皮未及时清理,因此有大蒜味。
处理整改情况:
群众反映的龙源纸业异味气体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水解酸化池、集水池、初沉池、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为了防止气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该企业近年采取了以下措施消除气味:
一是对水解酸化池进行改造,新建一座3800立方米全封闭水解酸化池,对新建酸化池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以杜绝气体散发。二是2017年10月对集水池、初沉池、生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进行加盖封闭,将气味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进行处理,臭气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三是由敞开式储水池改为密闭式白水塔,对厂区部分敞开式明渠改为密闭管道输送。四是扩建800平方米隔膜式板框压滤机两台,板框压滤机所压泥饼干度达到55%左右,由专用车辆运入锅炉进行燃烧,解决了污泥产生气味的问题。五是在原料堆放区域加盖堆放棚,解决了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产生气味的问题。
调查组已责令河南宏光制冷食品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将厂区内存放的蒜皮清运完毕,避免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太康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集聚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汪佳进行诫勉谈话。
四、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4004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西蔡河两岸垃圾成堆,臭味难闻。公共厕所废水直排,入河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西蔡河源于淮阳县冯塘镇西北,途径淮阳鲁台镇,经沈丘县槐店镇进入沙颍河,由于该河贯穿于城区,沿岸居民存在垃圾倾倒河道岸边的现象。群众反映的该公厕位于西蔡河湘芝桥西侧的河岸上,为方便群众修建了水冲式公厕一座,由于紧靠河岸,沉淀池无法修建,废水直接排入该河。
处理整改情况:
为解决沿岸群众在西蔡河乱倒垃圾等环境问题,沈丘县政府已于2015年制订了《沈丘县内河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计划投资5.6亿元,对西蔡河等河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为:垃圾清理、河道治理工程、生态湿地建设、岸带生态修复、生态生化工程、截污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和配套工程等。西蔡河综合整治工程分两期实施,2016年4月份,西蔡河一期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已基本完成。二期综合整治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
接到此次交办件后,沈丘县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西蔡河综合整治进度,及时清理群众倾倒的垃圾,为整治公厕污水直排问题,由县城管局对该公厕进行封闭整治。根据西蔡河整治工程规划,另选址修建。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4005
群众反映情况:
淮阳县豆门乡有两个码头——上海码头、施楼码头,6年来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上海码头每天烧煤,煤块粉碎作业,夜间12点至早上6点,粉尘噪音污染严重,今年9月份多次向淮阳县政府、环保局打电话,未解决问题,攻坚办检查组检查时就停业,检查组走后,过一周该码头继续营业。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施楼码头:全称是淮阳县华中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豆门乡施楼村,主要经营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建材、农副产品购销。该码头2010年6月29日在周口市环保局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10月8日因河长制要求,河堤行洪区内两侧不准搭建各种形式建筑物,目前码头内输送设备和建筑物正在实施拆除,处于停产状态。
(二)上海码头:全称是淮阳县航泊航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豆门乡胡营村,主要经营国内水上运输,该码头2011年在周口市环保局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10月8日因河长制要求,河堤行洪区内两侧不准搭建各种形式建筑物,目前码头内输送设备和建筑物正在实施拆除,处于停产状态。
经查证,该码头内有一商户租用码头部分车间,利用废旧钢铁破碎加工成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扬尘。该破碎厂生产厂房已经拆除,设备正在拆除中。
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淮阳县将联合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码头的整治力度,杜绝此类环保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六、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4006
D20181024007 D20181024013
群众反映情况:
太康县符草楼镇钱庄行政村后芦庄村有个养殖场,离村庄较近,离自来水井5米,养猪场对自来水污染严重,对全村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核实,本批转办件受理编号:D20181024006、07、13号,群众反映均为同一地点的相同问题,因此将3件案件作并案查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符草楼镇钱庄行政村后芦庄养殖场已建有10多年,业主卢建军,现有70余头猪。该养殖场附近的自来水厂建于2015年,当地镇政府联合畜牧站等部门已多次做养殖场业主的工作,令其移址搬迁,但一直因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处理整改情况:
目前,镇党委、镇政府已与业主达成协议,由镇政府给予该养殖场一定补助,促使该养殖场拆迁。养殖场将于11月3日前把饲养的鹅、鸳鸯、猪等销售处理完毕,11月6日前将养殖用房、设备拆除完毕。目前,养殖场拆迁工作已开始启动。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太康县符草楼镇纪委给予负有 格化监管责任的钱庄行政村支部书记李运强党内警告处分。
七、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24008
群众反映情况:
周口市交通大道与建安路交叉口,往东有一建筑工地,与荣华小区一墙之隔,夜间工地烟雾蒙蒙,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烟雾持续一周。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烟雾产生在荣华小区东侧的施工工地东外墙50米处,该区域为拆迁安置区预征地块,目前该地块上种植有树木,下面零星堆放有建筑、生活垃圾及树叶,不明原因引起燃烧产生烟雾。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燃烧后的痕迹,面积约为10平方米。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对堆放杂物进行清理覆盖,并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同时,先后出动3辆铲车、2辆运输车,对该区域零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清运,确保不再发生焚烧垃圾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八、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4009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刘庄店镇刘北行政村尹营路口南50米大众浴池,污水排入河道,污染河道臭味大,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该浴池自打一眼深水井。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浴池位于刘庄店镇刘北行政村村北,紧邻沈刘路东侧,业主赵俊峰,2015年3月份开业,办理有《取水许可证》,建设有两个50立方米的沉淀池,外排污水经沉淀处理和加药消毒后,排入紧邻的尹营沟渠。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浴池存在的环境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业主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选派专人负责外排废水的治理工作,确保外排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下一步,沈丘县将加大对该浴池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维护群众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周口市扶沟县
编号:D20181024014
群众反映情况:
扶沟县步行街马村干渠污染严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老百姓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马村干渠位于贾鲁河西,源于贾鲁河,向南途经县城区、城郊乡、新区、练寺镇等乡镇,为农业灌溉用渠。该渠城区段总长度约5.6km,两岸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流入其中,2017年已纳入扶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是重点治理的城区黑臭水体之一。主要工程包括截污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河道护坡工程等。
为减轻县财政压力,扶沟县将马村干渠拆迁与其棚户区改造项目结合同步实施,目前马村干渠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尚未落实到位,两岸拆迁工作无法开展。因此,马村干渠的截污纳管工作尚未开工,仍有两岸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其中,干渠内的河道垃圾等漂浮物一直由扶沟县城管局负责清理打捞,但目前河道内确实存在附近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等漂浮物。
处理整改情况:
扶沟县已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力量对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目前正加快对马村干渠力神大道以南河道两侧高压线路、电缆等附属物进行清理,积极为施工方提供良好的作业面,待两岸清障工作完成后,施工方立即开展截污纳管等治理工作。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024015
群众反映情况:
商水县融辉城小区清水河污染严重,臭气熏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和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清水河在商水县任河口以上长32.15公里,流域面积183平方公里,其中流经融辉城小区段约1000米。此次调查发现该段新增两处排污口,且河道内、河坡上有大量垃圾存在,造成水体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封堵排污口,二是打捞河面垃圾,三是清除河坡垃圾,四是指定专人负责该段的整改工作。目前,两处排污口已封堵,垃圾已被打捞清除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对融辉城负责人宣讲《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未经水利部门允许,不得新增(私设)排污口进入清水河。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方案,完善“河长制”,加大巡河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沙河、汾河、清水河等河道不出现类似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注:第九个举 件,因暂未办结,尚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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