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50号
浙江法院公开 宁波地区的工程造价机构:
我院在办理原告张超良、王琢诉被告宁波市鄞州快而优装饰有限公司等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工程造价机构,对相关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鉴定内容:1、对诉争房屋装修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工程造价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竞价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 3月11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电话/传真:63912659, 联系人:方侃乐 通讯地址: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405室 现场递交窗口:慈溪市人民法院A楼三楼执行办事大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办公室。
本院监督电话:63912788
价要求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45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50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51号
浙江法院公开 中的产品质量鉴定机构:
我院在办理中山市川成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与慈溪市鹏翔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产品(温控器)质量机构,对相关产品质量进行鉴定【鉴定内容:1、对涉案温控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设计缺陷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产品质量(通用设备)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招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竞价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51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52号
浙江法院公开 中的产品质量鉴定机构:
我院在办理宁波名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余姚市万润弹簧厂买卖合同纠纷,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产品(材质为304H的不锈钢丝)质量机构,对相关产品质量进行鉴定【鉴定内容:1、品名(材质)为304H的不锈钢丝质量是否符合双方约定标准;若存在生锈,则请明确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产品质量(通用设备)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招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竞价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52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53号
浙江法院公开 内的文书、痕迹鉴定机构:
我院在办理原告张亚琴与被告周明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文书、痕迹鉴定机构,对相关内容进行鉴定【鉴定内容:1、租房协议上甲方处“张亚琴”文字上的指纹是否系张亚琴本人所捺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文书、痕迹鉴定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招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竞价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53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通知书
(2019)浙0282法委鉴54、55、56号
浙江法院公开 内的文书鉴定机构:
我院在办理原告陈乃飞诉被告娄仙华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诉被告茹旭聪等保证合同和原告单本刚诉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决定以竞争方式确定文书鉴定机构,对相关内容进行鉴定【鉴定内容:1、《娄仙华借陈乃飞钱的还款计划》中“娄仙华”签字是否娄仙华本人所签进行鉴定。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茹旭聪” 是否茹旭聪本人所签进行鉴定。3、被告提供的2017年4月11日《投保单》中投保人声明的尾部投保人签章处“王胜” 签字是否由王胜本人书写进行鉴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名录内的机构,以竞争方式确定文书鉴定机构,得分最高的机构中标(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分)。各单位在本院官 看到招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 价( 价要求详见 价说明)并将竞价 价书密封后于寄至我院,竞价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11时(以我院收到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中标单位将在详见慈溪市人民法院官 http://nbcxfy.gov.cn/招标公告栏或今日头条中公示,我院将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价要求
1、 价收费行业规范为准,若无行业收费意见的直接 价。 价书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废标。总分相同的机构,以标书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法区分先后的,则摇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先自行检索涉案标的是否曾经做过鉴定或顾问,若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回避且加以隐瞒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 价应为上述文件下浮比率,要求有计算公式(若确实另有其他重大支出另行计算支付) 价=(争议金额*计算比率)*(1-下浮比率)。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加0.6分,该项分最高40分;每提前一天加2.5分,该项分最高60分。
3、 中标单位受理以本院出具鉴定委托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本案的鉴定,各机构应在 价标书中注明完成本案鉴定的时间。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的按照《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追究责任。鉴定结束后,将鉴定 告, 告电子版一并按照委托书也在名的要求予以 送。
4、 中标单位受理委托后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细则》、《宁波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人民法院入册司法鉴定、拍卖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等其他规定实施评估。
5、 各单位一经投标则视为认同《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机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 各单位的通讯信息本院按照“浙江法院公开 ”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短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中标结果我院将在本院官 上公布。
7、 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信封上用黑笔注明“2019浙0282法委鉴54.55.56号投标”,封口处加盖公章,因投标单位未注明该标识导致 价书提前被拆封的,则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招标全程接受本院监察室的监督。监督电话:6391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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