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共计426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400批次,26批次不合格。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遵义长天农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销售的泡菜(420g/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1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适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并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酱腌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为延长产品保质期,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长期过量摄入防腐剂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2.遵义红满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原切辣条(60克/袋 香辣味 蔬菜脆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7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遵义红满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脆椒(蔬菜脆片 180克/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5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一种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蔬菜干制品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4.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2.1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贵阳市白云区明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凯里市永乐国贸广场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分公司经营销售的原味瓜子(散装称重 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1.5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6.贵州世纪辉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毕节市七星关区仁群食品干鲜经营部销售的世纪辉煌油炸脆脆豆(称重),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5.9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湖南长沙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贵阳合肥路恒大中央广场好又多玛特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文氏味味牛肉味青豌豆(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实测值:5.1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酸价(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8.松桃向氏渔业批发配送中心经营销售的多宝鱼(散装称重),恩诺沙星(实测值:172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9.贵州省都匀市政府菜篮子项目蛋禽基地壹零捌农业绿色蛋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都匀市绿茵湖农副产品批发市吴哥禽蛋批发中心经营销售的百子桥土鸡蛋,恩诺沙星(实测值:130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期的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残留的原因,可能是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药物残留积累在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鱼中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所致。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10.贵州省都匀市宾隆购物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2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
11.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汇川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豇豆(散装称重),倍硫磷(实测值:0.2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噻虫嗪(实测值:0.3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豇豆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控制虫害而违规加大用药量所致。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12.都匀市城南综合农贸市场李滕莲(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41.8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4-氯苯氧乙酸钠对人体有一定的累积毒性,长期大量食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13.凯里市兰霞特色烙锅店加工售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1.38×10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残留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14.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第三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芹菜(散装称重),毒死蜱(实测值:2.1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5.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凯里永乐国贸广场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毒死蜱(实测值:0.1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公司经营销售的芹菜(散装称重),毒死蜱(实测值:0.1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芹菜、韭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毒死蜱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17.贵阳南明黔粮斋风味食品厂加工售卖的黔粮斋豆浆(300ml/杯 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实测值:1.5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是生物体细胞的重要组成成分,能够调节体内的新陈代谢,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和豆奶饮料》(GB/T 30885—2014)中规定,豆奶饮料中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0g/100g。本次抽检的豆浆(植物蛋白饮料)中蛋白质含量符合产品执行标准,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蛋白质含量≥2.0”要求。豆浆(植物蛋白饮料)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没有按照产品工艺要求生产,或者为增加销量进行夸大宣传。
18.赤水市之江醋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之江牌赤水晒醋(335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36000;16000;25000;31000;260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3CFU/mL,M=104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9.贵州满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满全苦荞酱油(50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13000;12000;14000;15000;170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5×103CFU/mL,M=5×104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0.赤水市冯扬酿造厂生产销售的冯扬食醋(335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6400;4900;7000;4000;130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3CFU/mL,M=104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1.赤水市冯扬酿造厂生产销售的冯扬食醋(335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4400;4600;6500;7300;55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3CFU/mL,M=104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3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3CFU/mL。酱油、食醋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22.州兴义市顶效镇贵州鱼家人传媒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0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3.贵州禾风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茶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9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4.贵州尚品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蘸水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1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5.六盘水市钟山区贵州酒店集团荷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6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6.金沙县三和武山鸡餐馆经营使用的餐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2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消毒餐(饮)具上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同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告诫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 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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