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甘肃曝光23批问题食品及餐具,含甘草杏、小麦粉、酿皮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酒类、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其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12大类食品共计1301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278批次,23批次不合格。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大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47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93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3.永靖县龙胜源餐厅经营使用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69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甘肃福门开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大众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138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这是因为洗涤剂中含有酒精硫酸和直链烷基磺酸盐等化学成分,这些物质可以通过皮肤粘膜吸收。如果孕妇长期大量使用洗涤剂或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超标的餐具,当体内上述有害物质达到一定浓度,在受精卵发育分裂为4个细胞时(大约在受精后48小时),可见,使用洗涤剂和不孕症有一定关系。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不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而且是一种皮肤病。

5.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小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388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永靖县龙胜源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78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7.永靖县龙胜源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82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香百鲜乌鸡鸡精(454g/袋),大肠菌群(实测值:230MPN/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90MPN/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有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在10~100CFU/g之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类方便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有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在10~100CFU/g之间。糕点、方便食品各1批次样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总体来说,食品中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以下潜在影响:A.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B.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9.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生产、兰州市七里河区雪域阳光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回生甘草杏(200g/袋 蜜饯类),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5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生产、兰州市七里河区雪域阳光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回生甘草杏(400g/袋 蜜饯类),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17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生产、庆阳市西峰区新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赛买提甘草杏(5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4.7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5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30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12.兰州市七里河区聚芬高担酿皮店经营销售的酿皮(高担),柠檬黄(实测值:0.0007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兰州市七里河区聚芬高担酿皮店经营销售的酿皮,柠檬黄(实测值:0.00091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4.兰州市七里河区鹏厨御华园中餐店经营销售的酿皮,柠檬黄(实测值:0.00090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柠檬黄,为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如果,也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0mg/kg bw。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若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有资料显示,如果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合成过程把关不严,会造成砷、汞、苯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增加,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15.甘肃绿蚁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陇南恒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绿蚁康黄豆酱油(800ml/桶),菌落总数(实测值:9300,10000,6500,6800,87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5000,M=50000CFU/m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西关一店经营销售的健民油茶(400g/袋),菌落总数(实测值:61000,50000,15000,60000,74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但能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2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同一批次5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会破坏食物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 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17.兰州市西固区西部市场燕斌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韭菜,毒死蜱(实测值:0.0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韭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8.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经纬城甘肃兴万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小白菜(散装称重),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适用防治棉花、花生、大豆、果树、蔬菜、烟草上多种害虫、害螨,也可用于防治多种地表和公共卫生害虫,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小白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19.武山县洛门镇新蔬菜市场江霸调料水产部经营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实测值:0.528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检出氟苯尼考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相关资料表明,氟苯尼考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研制的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在产蛋家禽中禁用。长期食用含有氟苯尼考的鸭蛋会导致人头晕、呕吐、腹泻,损伤肠胃系统,抑制红细胞,造成机体过敏等,对婴儿也会造成危害。

20.兰州市皋兰县九合镇甘肃巨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巨味源鸡精调味料(908g/袋),谷氨酸钠(实测值:29.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5.0 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实测值:0.7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10g/100g),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谷氨酸钠,是谷氨酸的钠盐,味精的主要成分,属于天然的最丰富的非必需氨基酸之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其归于“公认安全”(GRAS),我国和欧盟则视为食品添加剂。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在中国菜里用的最多,也可用于汤和调味汁。鲣鱼(柴鱼片)、鸡肉、猪肉、牛肉等蛋白质或干香菇、松茸等菇菌类经过熬煮,也可以获取相同物质。我国自1965年以来已全部采用糖质或淀粉原料生产谷氨酸,然后经等电点结晶沉淀、离子交换或锌盐法精制等方法提取谷氨酸,再经脱色、脱铁、蒸发、结晶等工序制成谷氨酸钠结晶。我国颁布的《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规定: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谷氨酸钠≥99%;加盐味精应符合谷氨酸钠≥80%。味精中谷氨酸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控制成本,添加氯化钠,导致谷氨酸钠含量不足。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质量不过关,但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1.甘肃德鑫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甘南禾壹供销农特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扎西浪全脂奶粉(400g/袋),蛋白质(实测值:9.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4.8%)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蛋白质,是由20种氨基酸,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成的一条多肽链,多肽链中的氨基酸通过脱水缩合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再经过盘曲折叠形成具有一定空间结构的物质。而对于我们人体来说,蛋白质是一切生命的物质基础,人体的一切生命活动,本质上是蛋白质功能的体现。蛋白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结构成分。机体的肌肉、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含有大量蛋白质;我们的骨骼和牙齿中含有大量胶原蛋白;指(趾)甲中含有角蛋白。蛋白质参与构成人体各种重要的生理活性物质。人体蛋白质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每天都会进行更新代谢,我们吃的食物中含有的蛋白质,不能被人体直接吸收,需要经过胃、小肠中消化酶的消化,被水解成氨基酸后被机体吸收,然后通过血液循环将其送到身体的各种组织中去,在体内合成各种蛋白质,用于机体组织的构建及受损组织的修补。在这个过程中,帮助我们消化食物的消化酶,血液循环中参与氨基酸转运的载体都是蛋白质;胰岛素、甲状腺素、生长激素等激素是蛋白质;可以抵御外来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入侵,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的抗体也是蛋白质。

22.甘肃进祥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吉买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进祥纯香菜籽油(1.8L/桶),酸值(KOH,实测值:1.3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酸价(KOH),又称酸值,是指中和1g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氢氧化钾的毫克数。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三级压榨菜籽油中酸值(KOH)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山茶油)中酸价(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食用油中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

23.陕西·凤翔县面粉厂生产、天水市秦州区天水利客易购佳水岸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国成雪花特一粉(10千克/袋 小麦粉)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实测值:1.18×103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被称为呕吐毒素,是一种主要由禾谷镰刀菌和黄色镰刀菌产生的真菌毒素,存在于小麦、大麦、燕麦、黑麦和玉米等谷物作物中,其性质稳定,一般的食品加工不能破坏其结构,加碱或高压处理才可破坏部分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对动物和人均有一定毒性,可破坏人体免疫系统,长期食用该物质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类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最大限量值为1000μg/kg。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真菌毒素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

针对上述问题食品,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要求辖区内相关属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 和监督,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 传递食品安全状况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守护民生饮食健康 ·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6月6日
下一篇 2022年6月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