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质量举 投诉电话、传真、信箱或平台等方式途径”。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经领导同意,保定市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举 电话及邮箱,接受广大公众监督。
举 电话:0312—5881569 0312— 5881532
邮箱:bdjdc5881532@126.com
保定市水利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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