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 讯 近日,信用中国(江苏)行政处罚栏目显示,南京七桥加油站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罚。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对南京七桥加油站有限公司10把汽油枪进行气液比检测,其中7把加油枪超过《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的限值1.0-1.2,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壹仟肆佰元整(¥61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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