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明确到今年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培育200家以上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企业,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差别管控等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共同守护“南通蓝”。
根据《方案》,获得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的企业,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臭氧污染预警期间实施自主减排,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
除了四项基本要求,豁免企业还需要满足“采用符合要求的粉末、无溶剂,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等涂料产品、清洁原料和清洗剂产品;以及企业的废气收集效率、废气治理效率均达到90%及以上”这两项特定条件。需要提醒企业的是,豁免不是免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工况用电监控等手段,组织开展“非现场”执法,经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取消豁免资格,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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