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 北京益平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4万元

千龙 北京1月8日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益平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被罚款4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益平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通环监罚字[2017]第8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益平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的规定,对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8年1月5日
下一篇 2018年1月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