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随意倒 污染环境被判刑

法庭审理认为,欧某在不具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情况下,结伙向他人承包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并雇用他人随意将固体废物倾倒在未采取防渗透、防扬散、围堰、防雨棚等防护措施的场地上,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欧某的罪责以及具有自首、认罪的情节,法院一审判处欧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0年6月5日
下一篇 2020年6月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