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定点帮扶督导组遂将此案移交生态环境阎良分局和公安阎良分局联合查处。经生态环境阎良分局调查取证后发现,某某有限公司西安市阎良分公司为避免高温天作业,规定车间喷漆时间是每天8点至10点。
事发当天早上,车间操作员代某在未确定喷漆房是否停工、人员是否撤离的情况下违反工作流程,提前将废气处理设备关闭,致使部分废气排出室外,造成环境污染。
6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将涉嫌违规关闭废气污染处理设备的违法嫌疑人代某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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