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 北京9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3.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4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瓶胆上沾染切削液用水冲洗后经雨水管道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
通环监立字[2017]第50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1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缠绕车间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废气直排。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处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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