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 安徽 大皖客户端讯合肥一厨师在餐厅门口,看见有人在车内熟睡,竟然起了贼心,将其佩戴的一根黄金项链盗走。日前,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杜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13日6时许,被告人杜某某在合肥市蜀山区青阳路与高刘路交口某餐厅门口,趁被害人何某坐在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白色轿车驾驶座上睡着之际,将其脖子上佩戴的一条老凤祥牌足金黄金项链(经认定,价值28338元)盗走,后藏匿在自己居住的房间卫生间的马桶水箱内。
2018年5月13日,被告人杜某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被盗项链现已发还被害人何某,何某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杜某某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价值2833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杜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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