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三家“散乱污”企业因污染被责令立即停产

日前,蜀山区接到信访件,显示蜀山区小庙镇栀花树村、枣林社区、茅铺村分别有几家塑料颗粒厂,距离居民区较近,24小时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且噪音扰民。

经小庙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投诉件中枣林社区内无塑料颗粒厂;小庙镇栀花树村实为小庙镇栀树村,该村被投诉塑料颗粒厂为刘欢塑料加工厂,茅铺村塑料颗粒厂为刘浩塑料破碎厂、高先法塑料加工厂,三家厂均未落实大气及水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废水直排外环境。

4月12日,小庙镇会同蜀山区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对三家”散乱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三家“散乱污”企业停止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小庙镇责令三家“散乱污”企业立即停产,限期择址搬迁。

截至目前,三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拆除和搬迁生产设备,完成全部产品和原材料清理。下一步,小庙镇以及相关村两级将加强区域监察、巡查,严防问题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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