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广东易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 》。据了解,广东易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正检测”)因仪器和人员问题,导致对应的监测 告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易正检测”开展自查工作并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暂停其监测服务资格1个月,并计入管理档案累计计算。
此前,易正检测因仪器和人员问题,导致对应的监测 告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东环办函〔2020〕53号)的要求,强化环境检测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对易正检测进行约谈,责令其开展自查工作并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此外,自通 发布之日起暂停其服务资格1个月,并计入管理档案累计计算。
市生态环境局还提醒,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业务能力、责任意识和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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