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已于6月5日正式施行。新《噪声法》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也界定为噪声污染,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高考期间,山东除按照新《噪声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组织各市依法加强重点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针对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扰民投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第一时间调查处理解决有关问题,为广大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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