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公安局明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9月份以来,磐石市公安局明城派出所积极响应秸秆禁烧行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带领下,多次在全镇范围内宣传秸秆禁烧各项要求。坚决禁止在辖区内出现焚烧秸秆情况。

10月29日16时许,明城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明城镇明城村南梨树屯一玉米地中有焚烧秸秆痕迹。通过细致工作,案发后不到一个小时,民警就将违法嫌疑人赵某抓获。经审讯,赵某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作出对违法嫌疑人赵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为避免以罚代管,民警现场对其讲法律、讲政策、讲后果、讲危害。在民警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表示“不但我自己以后不会焚烧秸秆,还会教育其他人也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温馨提示: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焚烧秸秆行为,守护家乡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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