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由船舶碰撞事故引起的各类纠纷203件,其中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114件,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25件,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64件。
白皮书指出,所有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原因都含有驾驶航速过快、船只冒险追越、船员疏于瞭望、设备维护不当等主观因素,部分航运企业也存在船舶管理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船员配备不齐全、安全投入不充足、挂靠船舶不管理等问题。
对此,海事法院建议航运企业构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设备,灵活调配船舶配员,保证船舶与船员的良好状态;加强对船舶驾驶人员航海技能与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船员遵守通航法规的意识与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避免或减少商船、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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