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206039HB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苏吴江绸缎炼染一厂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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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5 17:06:37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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