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保督察期间不得采取集中停工等“一刀切”措施

据山西省政府官 9月12日消息,山西省住建厅近日下发关于实施绿色施工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在环保督察期间,一律不得采取集中停工等“一刀切”措施。

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需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单独列支并及时足额支付。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 。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建筑工地停止各类土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或者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设区市政府统筹把握。

严禁监管部门向工地推荐监测设备

通知要求山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监管,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清单,督促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实行差别化监管服务。环保督察期间,一律不得采取集中停工等“一刀切”措施。

对施工工地各类收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收取。严禁向施工工地推荐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和产品,严禁借在线监测设备仪器检测之机向工地乱收费,严禁以办理夜间施工证明为由借机搭车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8年9月7日
下一篇 2018年9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