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11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通过验收

4月10日,麒麟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草原局及地质环境专家对麒麟区11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验收。

经实地查看,各煤矿工业场地内对无需保留的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并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区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旱地、林地复垦工程,后期各煤矿将针对恢复治理工程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采取三年的环境监测措施。麒麟区禾草必椅子窝煤矿、大溪沟煤矿、小地湾煤矿、莲花田煤矿、小龙潭煤矿、阿楚克村煤矿、芦柴冲煤矿、振兴煤矿一号井、振兴煤矿二号井、房后头脑子煤矿、小狮子山煤矿等11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顺利通过本轮验收。

图文:那益玮

编审:张红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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