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存储危险废物 安徽金锐铝幕墙制造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据了解,日前,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小庙镇安徽金锐铝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未张贴危废相关制度、危废产生的环节及危险特性等事项,同时存在危废包装物未贴标签,危险废物未分类存放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第七十七条、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和修订前相比,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除了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外,还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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