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司代理人称,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噪声作业指噪声暴露等效声级大于80分贝的作业,新岗位符合这一要求。同时,小洪的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安全部门、工会与原告多次进行沟通,但小洪一直未按要求去新工位工作,公司有理由对他进行开除处分。
小洪则说,新岗位离他原来的噪音岗位仅有3米,声音和以前岗位差不多,公司是故意在为难他。
经法院调查,小洪的原焊接岗位噪声检测数值为82.9分贝,新岗位噪声检测数值为79.4分贝。
法院审理认为,小洪因在被告处长期从事焊接工作而致职业禁忌,公司理应对小洪作出妥善安排。
虽然从检测结果来看新工位的噪音降到了80分贝以下,但已接近80分贝,且调岗前后岗位的噪声差别仅仅为3.5分贝,这样的做法很难令人信服是为小洪的健康考虑。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调岗不具有合理性,判决公司支付小洪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12万元。
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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