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7月20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苏利斯达化纤有限公司因废气直排被罚4万元。
文号“宿环罚字﹝2022﹞(2)157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13日,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 ,对江苏利斯达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正在生产。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化纤生产销售。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团粒机未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万元并责令改正。处罚日期2022年7月20日。
据企查查 站信息,江苏利斯达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徐红敏,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江苏省沭阳县经济开发区义乌路3号,经营范围包含:涤纶短纤维、泡料生产、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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