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光:治理程序前置 公检环联动快速处置危险废物 正义

正义 沧州9月3日电(通讯员王丙成)“感谢你们及时为我们联系危废处置公司、加班办理处置手续,依法处置了这些污染物,既避免了二次污染,又减少了企业后续治理的经济负担。”近日,河北省东光县某污染环境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处置现场这样说道。

2020年8月28日,东光县公安局向东光县检察院通 了石某涉嫌污染环境的案情。公益诉讼干警通过案情研判,发现涉案企业将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直接倾倒在了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内,污染物倾倒数量不大、治理费用预计不会太多;但如果在案件审结后再处理危废,随着天气变化,雨水浸泡渗漏,会造成再次污染,不仅会扩大污染范围,公益保护效果不佳,而且会增加治理难度和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该院迅速与公安、环保部门沟通,建议治理程序前置,在办案的同时,快速处置危险废物。检察机关负责与涉案企业磋商被污染土壤的治理和危险废物的处置等公益诉讼事宜,同时由环保部门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出具治理方案,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办案节奏固定环境损害的证据,三方联动,提升办案效率。两天之内,该院快速完成了刑事、公益诉讼方面的取证工作,与涉案企业达成了环境修复治理磋商协议,制定了处置方案,联系好了危废处置公司。9月2日,在环保、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下,5吨多的危险废物顺利装上了危废公司的运输车,没有对当地的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在环境污染的公益保护上,该院不断探索减少污染损害扩散,减轻违法企业、个人经济责任,避免国家经济损失的工作模式,先后建立了诉前磋商赔偿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程序前置机制,积极主动发力,协调公安环保联动,快速处置污染源,充分发挥公益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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