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显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07号处罚决定书,常熟市鑫盛制袋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废物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贮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9日,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 苏环行罚字﹝2021﹞81第088号处罚决定书,常熟市鑫盛制袋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8.2万元的行政处罚。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发布日期:2022-06-19 06:03:48 所属分类: 头条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