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卢勇介绍陕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既合理地开发矿产资源,又不至于造成矿山地质和生态环境恶化,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研究课题。卢勇说,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对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诚信体系。
“源头上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管控,提高准入门槛;过程中严格矿业权审批,修订下发了《矿业权审批工作规则》,完善了审批程序;同时坚持‘后果严惩’,今年抽查65个矿山企业和72个探矿权,将其中3个采矿权和5个探矿权纳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卢勇说。
据了解,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上,省自然资源厅主要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财政奖补”,建立诚信体系。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市县,采取“以奖代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落实到诚信体系工作中,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陕西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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