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舜天印务等5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款

齐鲁 济南5月29日讯日前,济南市环保局对5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5家公司分别是:山东华泰保尔水务农业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朱延锐(高新开发区舜华捷通汽车维修中心)被罚1千元、济南舜天印务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济南凤翎餐饮有限公司被罚款5千元、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据济南市环保局公开的信息显示,位于高新区科航路的山东华泰保尔水务农业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此次共收到两份行政处罚书,其中一次因单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此外,该单位对于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处以罚款1万元。

此外,位于历城区金色港湾朱延锐(高新开发区舜华捷通汽车维修中心)和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的济南凤翎餐饮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因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分别被施以罚款1千元和5千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备案。

在这批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的公司中,济南舜天印务有限公司因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被处以罚款贰万元。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因矿山开采未采取集中处理洒水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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