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安徽骏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调漆房正常作业时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烤漆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中蜂窝型活性炭出现大面积缺失和破损未按照规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作出罚款3.08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天眼查显示,安徽骏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2-02,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相宇,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340100000594576,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荷塘路交口东南角,经营范围包括捷豹路虎品牌汽车销售;汽车装饰材料销售;汽车美容;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二手车销售;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代办机动车办证手续、代办机动车车辆入户、过户手续);代办保险业务;汽车零配件销售、批发;代办场地租赁、房屋租赁、专业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汽车租赁、代驾服务;自驾车技术交流及信息咨询服务、承办汽车展览;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外);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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