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淮北市杜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淮杜城执﹝生态﹞罚决字﹝2022﹞第2000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苏州辰元卓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春月美庐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内部道路未完全硬化,车过扬尘严重,未配备车辆冲洗装备,造成扬尘污染。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8日,淮北市杜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淮杜城执(城管)罚决字(2022)第20002号处罚决定书,苏州辰元卓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3月11日8时28分在淮北市杜集区春月美庐项目实施了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5日, 淮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淮城执﹝城管﹞罚决字﹝2021﹞第0009号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17日,苏州辰元卓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杜集区淮海东路以北、学院路以西的“春月美庐雅园”项目工程施工中未按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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