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委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2016-2017年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的公告》,申 企业应符合“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应销售全部或部分节能减排商品;销售服务 点原则上应覆盖本市主要各区;家居建材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零售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节能产品进超市”定点超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纳入); 络零售企业应通过自建独立 站从事自营类商品销售,优先支持商务部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按照节能减排商品补贴的相关政策,补贴范围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微波炉、空气净化器、坐便器、淋浴器和自行车等12类商品。
公告明确表示,市商务委将对入围企业的备案商品价格实行最高价限定,在北京所有直营门店同一型号的产品须价格一致,打折促销活动时按打促销价计算垫付补贴资金。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首先由销售企业向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垫付,然后销售企业每个季度将相关票据 送至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销售企业。
数据显示,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北京市节能商品销量同比增长53%,非节能商品销量同比减少31%,已拉动节能商品消费超过50亿元,而这些节能商品每年可节电约1.6亿度。可见,节能减排补贴政策,不仅拉动了节能产品的销售,还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了作用。
公告要求,符合申 条件的企业于10月28日17点前,将申 材料 送至市商务委节能减排政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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